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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行业聚焦 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重点介绍这一“招标新规”

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重点介绍这一“招标新规”

发布时间:2018-06-17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经济运行、重点领域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及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等方面情况,并就电力迎峰度夏、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群众办事堵点疏解、收入分配、新能源汽车、共享经济、失信联合惩戒、上合组织框架下对外合作等相关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5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7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关于联合奖惩机制的最新进展情况,孟玮介绍,联合惩戒效果不断显现。在法院执行领域,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对这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部门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在税收征管领域,截至5月底,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9341件,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0.4万户次,共限制6872户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限制6869户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共有1170户“黑名单”当事人因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在电子商务领域,截至目前,共发布三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共计987家企业,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地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此外,在多个领域更新发布了红黑名单。截至5月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107家,海关失信企业5006家;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新增42家生产经营单位。

        关于近期出台的重要文件,孟玮重点介绍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也就是843号文,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范围。

        孟玮介绍,843号文坚持“该放的要放到位,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以及“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将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确定的12大类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压缩到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建等5大类,大幅放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选择发包方式的限制。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删除了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科教文卫体和旅游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二是删除了“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的兜底条款,避免这一范围在执行中被任意扩大;三是对保留的5大类,特别是水利类和城建类项目,也作了较大缩减,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