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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和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省商务厅、财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用于实施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将补贴直达消费者。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落地。根据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我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省级财政在新增2亿元资金中安排1.2亿元用于匹配中央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按规定完成审核后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个人账户。截止目前,我省第一、二、三批汽车以旧换新线上申请补贴1609件,申请补贴资金共计1469.2万元,已完成发放792件,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21.8万元,拉动汽车消费3.2亿元。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消费。除统筹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外,在新增的2亿元预算资金中,安排60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用废旧家电置换购买新家电的,按照购置价格分档发放200-500元消费补贴,截止目前,活动累计核销消费补贴券4422张,拉动家电消费2212.2万元;计划安排2000万元用于我省二手车交易促销,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每辆车按照购置车价分别发放1000-3000元消费补贴,力争到2024年底,活动促进产生二手车新增交易1万辆,拉动消费12亿元。
下一步省级财政将按照《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最新要求,严格执行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支持标准,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