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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付娟报道 近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就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向供应商公开征集意见。
通知明确,本次实行框架协议的服务为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采购限额为江苏省本级、南京市本级100万元,其他设区市、县(市、区)级50万元。框架协议服务预估采购数量为公务用车保险约5万台,最高限制单价为自主定价系数,其中,新车自主定价系数为1,非新车新能源车自主定价系数为0.65,非新车燃油车自主定价系数为0.5。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期限为两年。
根据征集文件,本次框架协议将优先选择具备一定服务网点数量的供应商,以确保入围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服务网点能够满足全省公务用车保险需要(限机动车保险服务)。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许可证,其服务本项目的江苏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许可证。
通知提出,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网点分布,互联网技术、科技理赔及其他服务创新三方面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依据双方合同协议自主定价系数、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